付款、履約與退換貨
分清楚已購買的服務、何時交付及如何取消。法定解除、瑕疵擔保與各業別強制保障,不因付款、開通或一般條款勾選而一律失效。
版本:TW-MEMBERSHIP-2026-09-18-v2|最後更新:2026 年 9 月 18 日一、付款與交付
各會員方案的價格、內容與限制見會員權益一覽。結帳前應揭示實際銷售者、品名/方案、數量、期間、含稅價格、運費及其他費用、總額、付款方式、啟用或交付日期。金流未啟用、待付款、交易失敗或示範訂單不代表實際收款。平台依交易性質及法令提供發票或收據。
期間型會員在可使用已購服務時啟用;創作者依確認的工作範圍與期限交付;課程依公告課表提供;實體商品依訂單配送。逾期或無法交付應通知原因與可行處理,不單方面強制延後、換商品或轉點數。完全未提供服務且契約解除時,全額退還已付價金。
二、通訊交易七日解除權
適用消費者保護法的網路交易,除依法成立的合理例外,消費者得於收受商品或接受服務後七日內,退回商品或以書面(包括可留存的電子郵件)通知解除,無須說明理由及負擔費用。原則自收受或接受的次日起算;法定期間計算依法律辦理。若業者未依法提供解除權資訊,起算與最長延長期間依消保法第十九條處理,不以本頁省略通知縮短權利。
實體商品可作必要檢查。僅因為合理檢查而拆封,不當然喪失解除權;有超出必要檢查的使用或損害,依法律處理,不以「包裝已拆」一概拒退。原則由業者負擔依法解除的必要取回費用;非必要毀損的責任應有具體依據,不預扣一律的整新費。
依法解除服務契約者,自收到解除通知的次日起十五日內返還已支付對價;商品則依消保法第十九條之二,於應取回時在通知次日起十五日內取回,並於取回或收到退回商品次日起十五日內返還已支付對價。不以內部審核、金流批次或「等待財務核准」無限期延長。
三、數位內容、即時服務與客製例外
非以有形媒介提供的數位內容,或一經提供即為完成的線上服務,必須在提供前清楚告知排除七日解除權的事項,並取得消費者事先同意後才提供,才可能適用合理例外。該同意應與一般會員/服務條款分開確認,不得預先勾選;不能將一次數位交付的同意擴大為所有未來消費均不得退款。
持續性會員、訂閱或教學服務,不因註冊、登入、啟用帳號或觀看一部分內容就一律不得退費。客製商品例外限於真正依消費者要求所作的客製給付,且已事前告知;一般選色、選規格或標示「委託」未必成立。另有食品、已拆封個人衛生用品等法定例外時,應在對應商品購買前具體說明,不能在成交後補上免退條款。
沒有七日解除權,不等於沒有品質、瑕疵、遲延、未履約、錯誤扣款及其他法律救濟。教學、禮券等另有強制規範者優先適用。
四、月費、年費及會員方案的終止
尚未付款可取消或重新選擇方案。已付款且依法適用七日解除者,依第二節辦理;完全未啟用也未提供約定服務者,可要求解除及全額退款。不得以「審核中」長期占用款項或起算未能使用的服務天數。
超過七日、且不是適用法定全額退款的情況,本平台的期間型會員仍可申請提前終止:應退金額=該期實付費用 × 未使用期間 ÷ 該期約定全部服務期間。以相同時間單位計算,退到新臺幣元時採有利消費者的進位;優惠或贈送期間納入原約定總期間,不改按較高月牌價重算,不另扣違約金或任意手續費。未開始的接續期全額退還;已實際提供的獨立工作僅能依事前約定及法律核算,不能重複扣費。
例:某方案優惠實付 NT$ 3,000、約定三十日,已使用十日後終止,未使用二十日退款 NT$ 2,000。年繳按該期完整十二個月的實際起訖期間比例計算;月費接續年費的兩筆訂單分別核算。單純關閉自動續費只停止未來扣款,如要立即終止退款,請另通知客服。
前述約定退款,自收到可識別交易的終止通知次日起十五日內辦理;依法須更早、更多返還者從其規定。若發生價格、權益重大縮減或平台可歸責的中斷,另保留要求補足、展延、解除及損害賠償的權利。
五、課程預登記、取消與教學退費
- 免費預登記尚未繳費不生學費退款問題,也不代表授權日後自動扣款。尚未付款的報名可依頁面取消;已付款的取消及退款可聯絡客服。
- 未達開班條件、停開或無法提供已購課程,未提供部分全額退款,不強制轉班、購物金或點數。變更講師、時間、方式或內容如實質影響已購服務,應先取得必要同意並提供合理退出處理。
- 適用網際網路教學規範時,消費者得依法隨時終止;平台以實付總額,按約定時數、堂數或期間的未提供比例退費,計算方式須在訂約時確定,不事後挑選對消費者較差的基礎。優惠及贈送服務列入總量,不另追回贈品,本平台不加收提前終止違約金。
- 教學內容錯誤應依規定改善;平台或其使用的第三方系統致不能使用時,應恢復次數、延長期間或依法補償,不能概括免責。退款自收到可識別交易的通知次日起十五日內辦理,強制規定更有利者優先。
- 實體教學、短期補習班等另有法定退費比例及時限者,依實際服務類型適用,不以通用線上課程條款減少保障。
六、創作者委託及數位 IP 合作
正式接案前可撤回邀約,對方尚未接受的參考估價不構成應付製作費。接案後,取消需核對已完成階段、已交付內容及事前確認的必要費用;未做部分不得當作已交付扣款,額外支出須有事先同意與明細。任何法定解除、客製例外的成立要件及承攬等相關法律仍適用。
作品或演出與約定不符、遲延、未取得所需授權或無法交付,應先提供合理的改正、重作或其他合法處理;符合解除條件者返還依法應退費用。平台得協助調處,但不以內部判斷取代當事人依法申訴或起訴權。IP 方案退款與已另訂的演出授權契約分別處理,停止上架不等於已合法發行作品全部立即失效。
七、商品、優惠券及錯誤扣款
實體商品依第二節及商品頁合法揭示的規範辦理。瑕疵、錯寄、缺件請聯絡客服與實際銷售商家協助;可提供照片加速釐清,但不把全程開箱錄影或原包裝完整作為所有法定權利的前提。付費禮券、餐券或特定行業服務另適用其定型化契約及履約保障規定。
重複扣款、未授權或金額不符,請以訂單編號與必要交易資料提出,不需提供完整卡號、驗證碼或密碼。核實無效或溢收款應返還,不以同額購物金強制抵充。退款以原支付方式為原則;原路退回不可行時,與您確認同名退款帳戶或其他合法方式。銀行入帳的作業時間應清楚告知,不免除業者按期返還義務。
八、推薦獎金與法定退出
退款依對應交易回沖推薦獎金,提供訂單、金額、理由與申覆方式;買方退款不以已發獎金無法追回為由拒絕。十個工作天確認期與消費者的法定退費權是不同制度,確認期屆滿仍可依法退款。
如實質適用多層次傳銷管理法,參加者自訂約日起三十日內得書面解除或終止,業者須於生效後三十日內依法退還款項;三十日後仍可隨時書面終止並依法要求買回,原則依該法按原購價百分之九十及法定可扣項目處理。服務依法準用,不能套用商品六個月的排除退貨規則。不收退出違約金,亦不得不當扣發應得佣金,不以寬限期或 HCI 試用規則阻礙退出;其他依法應適用或平台承諾更有利的退款規則仍保留。完整說明見推薦與法定保障。
九、如何通知取消、退款或申訴
請以可留存的方式通知:電子郵件 dramora.ai.tw@gmail.com;書面郵寄至 高雄市前鎮區三多三路139號2樓,收件人 全歸一數位科技有限公司;客服電話 02-2577-9281 可協助查詢。會員或訂單頁有取消入口時也可使用,沒有按鈕不影響以書面通知。
請提供姓名/會員編號、可識別交易的訂單或付款資料、聯絡方式及「我要解除/終止哪項交易」。依法七日解除無須提出理由,亦不以事前核准為必要;資料需要補充時應即時告知,不藉補件拖延或使已合法通知失效。退款計算、處理結果及有爭議的項目應向您說明並留存。
消費申訴收到後十五日內妥適處理。仍有爭議,可向地方政府消費者服務中心、消保官或消費爭議調解委員會申請,或撥 1950 諮詢;您依法向有管轄權法院起訴的權利不受限制。
法規依據:消費者保護法、通訊交易解除權合理例外情事適用準則、網際網路教學服務定型化契約。其他文件見會員與服務條款。